深圳圆周检测有限公司 普通的外科口罩(如:耳挂式的),在美国按II级医疗器械管理,需要进行 510(k)提交,并收到FDA的实质等同信函,完全企业注册与器械列示之后,方可 上市; l 普通的N95口罩豁免510(k)提交,但声称具有下列功能或用途的N95口罩,需 要进行510(k)提交: ---预期防止特定的疾病或感染,或者 ---预期过滤手术烟雾或漂浮物,过滤特定量的病毒或细菌,降低病毒、细菌或真 菌的数量或杀灭这些微生物,或减少过敏,或者 ---产品包含了与过滤无关的包覆技术(以降低或杀灭微生物) 口罩在美国上市,需要满足的性能标准包括ASTM F2100、ASTM F 1862、ASTM F 1215、ASTM F 2101等。